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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传之艾泽拉斯大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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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回忆与吐槽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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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过完年,感觉要回忆啥和吐槽啥都快忘记了,但还为了革命的胜利,还是从新找找感觉。

对于兽人剑圣的记忆,源自于war3对战和各种rpg,这个相信玩过的都懂,就是那句话——不要怪哥狂,哥是单挑王。

近战敏捷英雄的身份,整个war3所有英雄里最快的出手速度和优秀的攻击动画,加上暴击和隐身的技能,注定他就是为单身作战而生,为rpg而生。

作为一个兽族玩家,自然对这个兽人剑圣有特别的感情,那种控制剑圣各种为非作歹的感觉,包括偷窥暗夜精灵mm洗澡、屠杀各个种族的农民伯伯、偷熊猫酒仙的宝物、抢别人辛苦打了半天的野怪、甚至连对方英雄和小兵一起带走的快感,其中乐趣恐怕是不足与外人道也。

喜欢兽族,可能因为我比较热血冲动,无论是玩war3还是dota都是压不住杀气,不就是个干,能干一定要干,不能干创造条件干,当时最喜欢的是fly100%的兽人,至刚至猛方是兽人的图腾和本色。就像有人说的那样,fly可能不是兽王,但他是兽人中的兽人,他的血性与刚猛才是兽族的精髓。

关于魔兽争霸的情怀,我不想展开去谈了,不然又得从sky、grubby、moon、madfrog、tod、不死四天王说到th000、ted、fly、infi、lyn了,这些故事我不想再回忆了,既然已经逝去了,那些名字就让他们尘埃落定吧,只需要记得,从开始韩国和欧美统治冰封王座,到最后中国最后是胜过韩国的,站在了世界之巅,棒子后面已经无法与中国抗衡了,最后一届wcg冠亚季被中国包揽。

有趣的是,最后一届的2012年wcg也仿佛游戏里面一般,以亡灵第一次,可惜也是最后一次登顶王座而结尾,倒莫名的像游戏里面一样巫妖王登顶王座。(唯一可惜的是,ted颜值差了一些,这个是唯一的黑点~~!)

扯远了,当时喜欢兽族,除了简单粗暴外,可能就是因为剑圣了,虽然在魔兽故事背景里他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但在游戏里,他就是兽人的灵魂,当装备好的剑圣连续暴击时,多少大法师、巫妖忽然殒命,旁边的奶爸乌瑟尔、死亡骑士抱着基友的尸体痛哭流涕,瞬间扭转战局。疾风步、分身、致命一击、剑刃风暴,凭一柄长剑,独来独往,隐没在黑暗中的杀手,最好的刺客,真是平沙漠漠夜带刀,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兽人才是最好的战士,这句话,在游戏里,是由剑圣萨莫罗来诠释的。

最后选择萨莫罗剑圣作为猪脚,真的是因为他在暴雪的故事里总是被遗忘了,在冰封王座的兽人剧情里,只是出来帮雷克萨引爆了几个炸弹,灭了个人族前哨站,随便打了几个野兽的枭兽,其他时间好像真的一直开个疾风步一样的,被遗忘在魔兽历史的长河中。偶尔官方剧情、动漫什么的出来个兽人剑圣露个脸,都是被阿尔萨斯、瓦王一刀秒杀,来衬托我联盟领导人之威武雄壮。而那个真正的剑圣,熊熊燃烧着部落灵魂之剑的男人,或者只是活在游戏里吧。

有人说,兽族的英雄,不管单兵作战,还是指挥千军万马,都得心应手,尽现王者风范,也是有道理的,不过兽人英雄好像不适合3p,只适合两两配对(其实是因为太吃等级了),剑圣和稳重的牛头人酋长,还有无所不能的暗影猎手,都是非常好的基友。

提到剑圣,就不得不提暗影猎手小歪,也就是我们的洛克汗了,大家都习惯叫他小歪,这一个歪字真是太形象了,完全表达了对他的又爱又恨的感觉,总之他绝对不是个好孩子了,诡异的武器、古怪的装扮、风骚的步伐无不彰显了这个巨魔的神秘、古怪。一个好的暗影猎手,简直是浑身都是宝,他一个人就可以支撑起整个兽人部队的治疗,蛇棒,妖术都是让人着迷的法术,往往让人头痛不已。一个没有小歪的剑圣,总是感觉好像大姨夫来了的样子,不持久,不坚挺,他可以让剑圣七进七出,浴血奋战,金枪不倒,而一个没了剑圣的小歪,就只能在外面蹭蹭,一点点把对方折磨致死,根本没有兽人嗜血杀戮的快感。

最后再说下雷克萨,毋庸置疑,整个魔兽争霸3的战役,从混乱之治到冰封王座,冰封王座的兽族战役,也就是我们雷克萨同学作为主角的战役,是最好玩的,也是最rpg的,甚至可以说就是rpg了,也为后来层出不穷的rpg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也应该是最早的、官方的rpg吧。

萨尔在这里虽然是部落之主,却只是一个npc,只是jjyy的唆使雷克萨同学去做各种任务,没事和吉安娜各种说不出的暧昧,指示着我们对革命无限忠诚的雷克萨同学到处为部落抛头颅、洒热血,四处冒险,里面竟然有各种奇怪的洞穴、神秘的怪物和宝物,还能刷书,简直了,冰封王座的兽人战役,不仅仅是rpg的滥觞,更是我觉得最好玩的rpg,除了后面刷起来后几个boss太不抗揍了,剧情太短以外没啥缺点,感觉后面主角4人组不要说吊打吉安娜他爸了,恨不得单挑全联盟。

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战役里雷克萨的第一个好基友就是我们的小歪洛克汗同学,也就是说在真正的暴雪战役,也就是魔兽故事背景里,雷克萨和小歪是好基友,但在游戏里,剑圣和小歪却是绝配。小歪同学和雷克萨本不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个基友是部落发的。

那天雷克萨送信到了萨尔面前,然后问道:“那个........,酋长,基友是自己带还是部落发啊?”

萨尔看着眼前这个风尘仆仆的威武雄壮的汉子强壮的右臂和他饥渴难耐的大刀,有意味深长的看了看旁边那头更威武雄壮的熊,露出了理解的神情,忽然吹了声口哨,于是就见到小歪同学忽然出现在了雷克萨面前:“为了报答你对部落的忠诚,今天就给你发一个,这个暗矛部族的巨魔可是个好伙伴。”

当然了他们后来又遇到了喝了假酒的陈.暴风烈酒——这个单挑不输剑圣的神秘而强大的熊猫酒仙,还有后来又收容了更加威武雄壮的牛头人酋长——凯恩.血蹄。

这样就组成了我们的取经团队,应该说是冒险团队,在萨尔的英明领导下,雷克萨和他的3个小伙伴征服了蛮荒而古老的卡利姆多,破解了无数的秘密,吊打了狗头人、豪猪人、鱼人、潮汐巨人等等等等等各种怪物,也赚得是盆满钵满,还以部落和联盟的血海深仇为理由把吉安娜的老爹普拉德摩尔上将殴打致死,吉安娜因此成了塞拉摩的主人,也彻底成了孤家寡人,为萨尔和吉安娜跨越种族的爱恋扫除了最后一道障碍,两人过上了没羞没臊的性福生活。(而此时我们远在冰冷的诺森德流浪的阿尔萨斯同学不知道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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