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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叹了一口气道:“如此佳酿不喝真是可惜喽!”说罢,便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侏儒当然想喝,但却不能喝,因为他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喝酒。
那柄样式古朴,三尺七寸的黑鞘长剑,就放在桌子上的酒壶旁。
侏儒看了看那柄剑,又抬眼看了看小马。
现在这柄剑离他很近,只要他动作够快,够准,一抬手便可将其拿到手了。
而且,现在小马只顾着喝酒,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于是,他已准备拿剑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到了这时候,他的心反而莫名的紧张起来,跳得也特别快,几乎已快要跳出来了。
他用眼角的余光瞟见,门框边的窗纸上,熊婆婆已经将细小竹管伸了进来。
一切已经按照他所设想的准备就位,只欠他这个东风了,他根本就没有紧张的理由。
一想到这些,他的心果然平静了许多。
他的眼睛又已恢复了往常狡黠,嘴角也露出了狐狸般狡猾的微笑。
就在他笑的时候,他的手已伸出。
他身材虽矮小,但动作却迅速而敏捷,单看此刻这伸手一夺,就已知道当今天下,能胜过他的人绝对不多。
事实也的确如此,早在二十年前,他“袖珍童子”的名号就已经在江湖中声名鹊起了。
江湖中有不少人都是在了他的手下。
据说他杀人的时候,有一个非常怪的癖好,就像猫抓耗子一般,不会立刻将对方杀死,而是先要这么对方一番,直到对方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时,他才会以一种怜悯的方式将对方杀死。
尤其在对手是名女子的时候,他的这种这种折磨人的手法将会更残酷,也更变态。
这也许是因为,他的体貌特征,天生就与正常人有所不同,从小就受了不少的歧视,所以才会导致他成年后变成了这样一个,外在与内在都同样变态的人。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这同时,熊婆婆的“断魂香”也已从那又细又小的竹筒里吹了出来。
胜利已在眼前。
每个人的心中自然都是激动万分。
门外那六、起名汉子已开始跃跃欲试,摩拳擦掌了。
方才熊婆婆已经和他们交代过了,只要侏儒一得手,成功夺取小马的剑,他们就冲进屋里去对付小马。
因为到了那时,她的“断魂香”早已入了小马肺,并且药性发作,别说是对付六、七个人了,就算是六、七只蚂蚁他也无法对付。
可就在这刹那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就在侏儒的手指刚碰到讲的时候,忽然一道寒光突然闪现,如流星般夺目璀璨,却有转瞬即逝,无声也无息。
待寒光完全消失时,侏儒的一只手已经不见了。
这只手当然不会凭空消失真的不见了,而是飞了出去,被剑削断然后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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