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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从众人的热烈欢迎中摆脱,于飞舒了一口气,随即转头望向周围。
码头边上是一片集市,接线人说他会在集市的尽头与于飞碰面。
当地人衣着很朴素,尽管这里不再是于飞巡逻的贫民窟,然而莫比共和国经济匮乏,这里的人生活水平并不高,只能靠劳动勉强维持生活,所以每个人穿的都很普通,站在人群里,身着西装墨镜的于飞显得各位显眼。
这时,一个亚洲面孔的男子走过来,靠在于飞耳边说了一句:“蓝色的玫瑰很漂亮。”
“如同少女的眼眸。”于飞回答道,显然,这是接头的暗号。
“谭平。”接线人伸出手来自我介绍。
“很高兴认识你,我叫于飞。”于飞与谭平握手,两人眼神对视了一下,于飞发现谭平的眼神中有一些傲意。
谭平看起来是一个二十五六的小伙子,不比于飞小多少,但是他的模样看起来老成熟练,显然是在这里混久了。
“请跟我来。”谭平摆摆手,示意于飞跟随他。
于飞耸了耸肩,不知道谭平想要干什么,便问道:“请问,我们接下来要干什么?”
谭平却没有回答于飞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之前来到这里的时候,也是这么穿着的吗?”谭平看着于飞这显眼的衣着,眼神中透露出一丝鄙夷。
“呃。”于飞挠了挠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之前是在这里进行维和任务,一直穿军装巡逻。”
谭平一听,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又是个愣头青。”
于飞心里有些不爽,“你他娘的有话就说,在这一会儿使眼色一会儿叹气的找揍啊。”
只见谭平继续往前走,边走边说:“跟着我,我来教你这个地方的生存规则。”
“生存规则?”于飞皱了皱眉头,“难道在这里活着还得有什么条件吗?”于飞从来没有这么被人看不起过,在莫比共和国生活,他再熟悉不过了。
“你之前的那段经验,只是以一个士兵的身份自居罢了。”谭平看出了于飞的不满,接着说道:“我要教你的,是怎么样以一个平民的身份融入这里。”
于飞不再说话,谭平说的确实很有道理,他之前在莫比共和国只是执行军事任务而已,并没有真正融入当地,如今他是以商业老板的身份来到这里,不可能会再想以前一样走在大街上端着枪巡逻。
“第一,不要让自己太显眼。”谭平说道,随即瞅着于飞的西服,说道:“阳光又不刺眼,你带什么墨镜?”
于飞见状,急忙摘下墨镜,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说话真是一点不留情面。
不能太显眼,于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这身西装,又看了看谭平的衣着:头戴一顶鸭舌帽遮阳,一身亚麻格纹长衫,下面穿着凉裤,脚上踏着一双凉拖,好像是一个普通的市民,而周围的平民差不多也是这种装饰。
于飞挠了挠头,感到一丝羞愧,他的这身西服实在是太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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