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好像也没那么神经了。”
“是吗?”“嗯,但我估计只是假象,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你现在住哪?”
“我自己租了一个房子。”
“大吗?”
“不大。”
“这可不像你。”
“人是会变的。现在小房子更能给我安全感,更有生活的气息。”
“住大房子就不是生活吗?”
“是,但我现在不喜欢那种生活,不可以吗?”
“你这个喜新厌旧的女人。”
“女人?你说的应该是人吧?'喜新厌旧'这个词不就是人创造出来,然后用来形容人的吗?”
何曼被说得哑口无言,她是那么犀利和咄咄逼人。
何曼不说话。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反而让刘玲觉得有点内疚,她以为是自己刚刚语气有些生硬。语言这个东西很奇怪,它很多时候不在于说了什么,而是在于说话人的语气、表情是怎样的,从而决定他最终表达的意思,但未必是他的初衷。
“一起去吃饭吧。”为了弥补自己刚刚的过失和缓解尴尬,刘玲提出了吃饭,但她并没有用征求的口气,而是直接抛出了建议。
“不了,我送完东西就走。”
“东西,什么东西?”
“珠宝。刘青铜送你的。”
“他什么时候这么大方?”
“这是他的遗产。”
“他真死了?”
“真的。”
“怎么死的?”
“活的东西可以有无数种死法。”
“不会是被你杀了吧?”
“我没救过来他。”何曼忽然眼泪上眶。
“他真死了!”刘玲从椅子上一下站了起来。
“死了。”何曼抬头看着她,眼神认真。
“在哪?”
“逆行宇宙,被一个中国小孩拿枪打死的。”
“小孩呢?”
“我杀了。”
刘玲拿起包转身就走。
何曼忽然站起来,在她身后喊:“我把刘青铜的尸体带来了!”
何曼旁边的几个人听见她的话,看向她,他们认为这应该是一个神经病。
刘玲转身回来,看着何曼,等她说话。
“刘青铜死前,让我把他重塑,做成你最喜欢的'蒂芬妮'珠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