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时候,楚欢欢把自己的脸拾掇了一下,拉着楚清阅就去找莫叔。
莫叔和洛婶早就起了,看见楚清阅就知道拉着他的那个皮肤暗淡,丢到人群都找不到的妇人是楚欢欢了。
楚欢欢上前一步,“莫叔。洛婶,晚上的京城更热闹,我们出去吃吧。”
莫叔点了点头,“好,那就出去吃,城西有条小吃街,我们去那里吧。”
楚欢欢看了看楚清阅和洛婶,见两人都点了点头,才道,“那好,我们出发。”
京城还是这么繁华,不,比十年前更繁华。
“娘,我要吃糖葫芦。”
楚欢欢顺着楚清阅指着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见有卖糖葫芦的。
楚欢欢走上前拿了四串,每串都颗粒饱满,就像一个个圆圆的红宝石。
莫叔把自己给楚清阅,“清儿吃吧,爷爷不喜欢吃酸的。”
楚清阅知道莫叔是疼自己,而且一个大男人在街上吃糖葫芦也不好意思,所以开口让莫叔尝了一个,这才接过来。
楚欢欢拿着糖葫芦,挽着洛婶的胳膊,说道,“我们去吃点面吧,先填饱肚子,要不然没有力气逛街的。”
其他人表示同意,便往前面不远的一个面摊走去。
离得远没发现,走近了之后才看到原来是天晴。楚欢欢就奇怪了,刘田不应该是百味斋的大厨吗?那他们的生活应该不差才对,何况天晴穿的也不差啊,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卖面食?
疑惑的楚欢欢走上前去,“天晴?真的是你?”
此时的天晴盘着妇人髻,头上还有银衩,身上的衣裙虽算不上名贵,但也不是布衣。十年未见,天晴已经褪去了青涩,增加了妇人的韵味,也更加沉稳了。
天晴刚把一碗面端给客人,想要收拾其他桌子上的碗筷时就听见了楚欢欢的声音。
十年了,这个声音,天晴一直记得,激动的抬眼望去,就看到一个脸色暗黄的少妇,天晴疑惑了一下立马反应过来,这就是楚欢欢啊,之前在王府的时候她也喜欢画成这样出来玩的。
天晴赶紧跑过来,“小姐,不,王,也不对,这个……”天晴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了。
楚欢欢拉着天晴的手,“你还是叫我夫人吧。”
天晴狠狠地点头,“夫人您回来了?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楚欢欢赶忙给天晴擦了擦眼泪,“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还哭上了,这么多人看着,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了你呢。”
天晴胡乱擦擦眼泪,“我这是高兴,高兴,夫人快过来坐,过来坐。”天晴一抬头,就看见了莫叔,张大嘴巴说道,“莫,莫管家?”
楚欢欢笑道,“这是莫叔,这是莫叔的妻子洛婶,这个是我的孩子,清儿。这十年多亏了莫叔。”
天晴一一见了打声招呼,又招呼他们坐下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