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于个人是否会将垃圾分类后丢弃,有40%的人,只是限于有时将特殊垃圾单独扔。仍有22%的人不会将垃圾分类后丢掉。
(四)对于个人是否了解国外的垃圾处理方式,没有人表示很了解。有56%的人表示仅了解一点,但是仍有22%的人表示不了解。
(五)对于任何有效实施垃圾分类,大部分人倾向于政府要做更多的投入、宣传和执行力度,与此同时,加强教育、科技及建立一套较合理的垃圾处理制度也都被认为是不可缺少的。
三、国外垃圾分类的运作
1、德国城市的垃圾分类
德国垃圾分类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从而促进了垃圾处理的专业化,提高堆肥质量,减少填埋量。其垃圾分类有以下特点:
(一)法治化。制定了《循环经济·废物法》等基本法规,提出了“从摇篮到坟墓再到摇篮”的理念,并把这一理念上升到循环经济的高度。法规宣贯的目的不是“口号和运动”,而是落实到科学指导和公众行为。
(二)市场化运作。由民营dsd中介公司组织相关企业对有绿点标志商品包装实施“绿点制”回收利用。这种回收利用系统在欧盟逐步普及。
(三)成熟的技术与设备。从最简单的分类垃桶到复杂的垃圾机械分选工艺,都有较成熟的技术和产品,并得到应用。
2、日本的垃圾处理
日本因资源短缺使其更重视垃圾分类,以实现垃圾资源化和减少填埋量。由于实施垃圾分类,一些城市的垃圾处理量从1988年之后没有大幅度增长,实现了控制目标。在日本,无论是政府还是普通居民,扔垃圾已是一件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并已形成规矩的事情,日本的垃圾大致分六类,包括: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资源性(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大型垃圾等。
日本人民对垃圾能做到如此细致的分类处理与日本政府的环保管制和宣传得力是分不开的。在日本,市民如违反规定乱扔垃圾,就是违反了“废弃处置法”,会被警察拘捕并课以3万~5万日元的罚款。日本政府对每一类垃圾都有相应的垃圾袋出售,而超市售出的每一样产品的外包装上都会注明此类包装属于什么样的可回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