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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信仰(GL,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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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番外二】暗恋(小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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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刘维,阿姆斯特朗大西洋州立大学大一的学生。我来自中国,那个古老而美丽的东方大国。我的家乡是江南水乡边的一个小镇,我和姐姐随着父母在那一片土地上生长。

我和姐姐刘淇同是被苏州的水养育大,但是却有着不同的性格,我恬静,她沉静。或许是父母从小都过于疼爱我而忽略了姐姐,导致姐姐一直以来在人前都把自己埋藏得很深很深,似乎没人能读懂她。

但是姐姐从小就把我放在心尖尖上疼爱着,生活上,学习上,精神上我都格外依赖她,有时候甚至觉得,姐姐比父母更疼我。这次我出国留学是我长那么大以来第一次独自离家,姐姐因为不放心我,也跟着我一起来到了ga。她让我安心念书,她会赚钱供 ,所有生活上的事姐姐都打理得妥妥当当。

在ga念书的日子以来,我只用念着自己喜欢的专业,享受着姐姐给的宠爱即可。有这个姐姐,真的是我今生最幸福的事,我最感谢的人是父母,他们给了我生命,还给了我这么好的姐姐,但是我最爱的人是姐姐。在我还懵懂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以后我不会嫁人,我要一辈子陪着姐姐,一辈子呆在姐姐身边做最受宠的人儿。

但是,在我遇见她之后,我的想法变了。我想嫁人,我迫切的想嫁做人妇。我想嫁给她,那个让我着迷的美丽女人。

我在留学生的迎新晚会上见到她,只是那一眼,我便沦陷了。我不笨,我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我喜欢上了她,我们学校乐队的主唱,其他人告诉我她叫乱神。

其实我对她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她是好人还是坏人,真名是什么,家庭背景,她所有的事我都不了解。但是她抱着吉他在聚光灯下深情的唱着情歌的样子让我深深着魔,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一般。我很肯定,我喜欢她。

我是在江南水乡长大的孩子,我的性子淡,即便是我对她的感觉再浓烈,我也不会出现在她的生活里。有的时候,喜欢,放在心里就好。但是我却控制不住自己,自从见到她第一次以后,我就渴望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于是我开始像一个追星的小粉丝一样,在校园的每一个地方追逐她的背影。即使她从不曾回头看我一眼,我也甘之如饴的把自己淹没在对她的暗恋里。

遇见乱神之前,我喜欢安静的在图书管里看书,喜欢带着姐姐送我的单反相机,穿着我的白裙子、白布鞋来回在每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拍着能让我心旷神怡的景色。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是自由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遇见她之后,我才发现,以前的我,即便自由却也孤单。天地之间,我可以任意遨游,但是我的心却在旅途中漂浮着,没有一处可以落脚的地方,和姐姐之间的情再深也不是能让我义无返顾的爱情。现在,我很快乐,我的心在她身上找到了可以安家的地方。

她已经变成了我的风景,让我心安,让我欣喜的风景。

于是我开始拿着我的相机,偷偷拍下她的样子。她在唱歌,她在和同学嬉笑,她在上课发呆,她在安静看书,她在运动会上比赛……所有所有,好多的她,全都被我记录在我的相机里,变成我的小心情,我的小秘密。

我买了一本很好看的粘贴式相册,上面什么花纹都没有,和她一样简单素净。我把我拍下的她都洗成照片,全部贴在相册里,并写下我对她想说不敢说的爱。

本来我打算就这样暗恋下去,毕竟她爱男爱女我不知道,贸然表白,说不定会给她带去困扰。我宁愿我的第一次爱情结束在汹涌的时间暗河,也不愿看让她有一丝愁绪。

可是她就是那么特别,那么容易让我着魔。

那一天,我到她的公寓楼下等到了她,我叫住了她,做了一件以前的我永远不会做的事--我找她要了她的电话号码,鬼使神差的我还告诉了她我的名字,并让她记住我。

她很可亲,没有一点架子,她在我面前对着我笑的时候,我觉得我的整个世界都被阳光覆盖,好温暖。

拿到她的电话之后,我并没有常常打电话给她,只是每晚睡觉之前,我都会给她发一条短信,用我们的母语给她说“晚安”。

晚安,wan an,我爱你 爱你。

她从来不回我的短信,这让我很伤心,我想她不喜欢我,就连和我交朋友她都不喜欢。罢了,能伴着她,我就满足了,平凡的我,哪有资格去要求她的爱属于我。

即便是她不喜欢我,我还是想对她好,我忍不住的对她好。

为她,我开始学着怎么去照顾一个人。我让姐姐教我煲汤,教我泡养生茶还有做家乡菜。姐姐笑着说我:“你这是要为做贤妻良母做准备了吗?”

对啊,我多想做乱神的贤妻良母,可惜,做不了。

本以为第一次交汇后,我能离她更近一步,却都只是我以为。

乱神好像刻意避开我一样,不回短信,不致来电,就连我每星期都为她送去煲汤和茶的时候也不得相见,她是明白了我的心所以才逃离得更远?

是这样也还好,最可悲是她根本看不懂我的心,我也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可是,爱便是爱了,我想抽离却没有勇气。我怕不爱了之后心会空落落的,又开始漂浮不定,流浪得可怜。

我爱着她,不自已的对她好。

她没有明言拒绝过我的体贴,我想,我给的,她现在还需要。反正都厚脸皮了,也不在乎继续厚着,在她没让我滚出她的生活之前,我都想尽力照顾她周全一些。

爱她的感觉很甜,却也很涩,当你的一往情深被人视若无物时,你就能感觉到,爱一个人,会让你变得卑微。

只要还能在她生活的周围,感受到一丝她存在的气息,我都觉得满足,哪怕这样的满足是用我的卑微去换来的,我也甘之如饴。

这样无果的暗恋,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有的时候会心痛得想要放弃,但是一想起她来,想起她的笑、她唱歌时深情的样子,又觉得心里甜到腻,自己也不自觉地就笑了。笑了,痛的感觉也淡了,自己的心告诉我:坚持下去,她是你第一个爱的人,不要轻易放弃她。乱神只有一个,错过了,就没了。于是,又开始像一个忠实的小粉丝一样,拿着相机跟在她身后到处跑,抬手间相机里又多了好多不一样的她。

在学姐毕业的那一天,一整天她都忙着学校的毕业典礼,又是表演又是穿着学士服拍留念照,躲在远处看她的我隔着老远的距离都能看到她的眼睛里流露出的疲惫。

穿着黑色学士服的她和平时看起来有些不同,漂亮、阳光、充满朝气还多了一份书生气。

我拿出手机给她发了条短信:乱神学姐,恭喜你,你穿学士服的样子很好看。

我看见她拿出手机看了我的短信,但是她看完就放回了包里,还是没有回复我。

还是被讨厌了吗?呵,算了,她毕业了,走了,看不见了或许我就不会再那么想了。这样也好,没有开始,也意味着没有结束。我的初恋,也还不算失败。不过,乱神学姐,你要记得,不管你走到哪里,以后由谁陪着你,我都会给你最真挚的祝福。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本以为这快要一年的暗恋会随着乱神的毕业离校而结束,可是老天又偏偏喜欢和我开玩笑。

就在这天晚上,在我洗澡的时候,乱神给我来了电话。

可惜,我没有接到。

我当时在洗澡,厕所里水流得哗啦啦的,姐姐也因为有事还没回家,所以这一通电话,没有被任何人接起。

我洗完澡出来看到手机上的未接来电,显示的是我给她设定的名片----you,那一瞬间,我的心有种被人揪起来的感觉,扯得生疼。

我赶紧打过去,却都是“暂时无法接通”了。

叹了口气,无力的仰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看着天花板,莫名的就被眼泪湿了眼。爱了这么久,开心过,痛苦过,却从来没有哭过。

其实,我宁愿承认乱神不爱我,也不愿承认我们两没有缘分。

平日里被姐姐保护妥当的我尽管柔弱却很少掉眼泪,特别是在成年之后。这一次,我居然抱着枕头整整哭了3个小时,哭到最后没有力气再哭的时候,我恍恍惚惚就睡过去了。

半夜里,电话铃声吵醒了我,时间显示已经凌晨一点多了,是乱神的来电。我激动的接起电话,却没有听到我渴望听到的声音,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他用不太标准的英语对我说道:“喂,你是小维吗?你是乱神的朋友吧?她喝醉了,你能帮个忙吗?”

电话里的男人告诉了我一个地址,让我去接醉的不省人事的乱神回寝室,估计是把我当成了乱神的室友吧。

我应了好,急急忙忙穿上衣服拿上包就出门了。公寓一楼的大门已经关了,我好不费力才从一楼到二楼的楼梯拐角的窗台上爬了出来,借着窗台低下的垃圾桶我才离开了公寓。

我打车到了那个酒吧门口,看见酒吧门外有7、8个人聚在一起,而醉倒的乱神倚在一个瘦高的亚洲男子的怀里,乖巧得像只小猫咪。

我从那人手上接过瘫软的乱神,十分吃力的在他的帮助下将乱神安顿进出租车里,之后和乱神的那些朋友道了再见就让司机载着我们回学校了。

在车里,乱神好像极为不舒服似的,躺在我怀里一直不安分的乱动,直到后来吐了出来才好了一些。司机很不爽喝醉酒的乱神,我便赔着笑脸道歉,这种情况不得不低头,万一司机一个不高兴将我和乱神赶下车丢在路边,那个时候,我怕我只能哭了。

到了乱神所住的公寓楼下,和管理员好说歹说了好一阵子她才同意放我们进去,毕竟这个时间已经不允许学生外出或进入了。

扶着乱神上楼有点吃力,她喝得酩酊大醉,正常走路是不可能的,蹒跚着脚步,像是在飘一样。我扶着她,她便将全身的重力都放到了我的身上,这使得比她矮一个头都不止的我走路也和她差不多了。

我都记不得我是怎么把她扶上了4楼,送进了她的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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