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撕心裂肺的哭声中,我仿佛回到了五年前,回到了和萧长安在一起的那一年。
那年我真是太青涩了,才18岁的年龄,正读高三,那个时候我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的绮丽梦想,我想考个好一点的大学,而以我当时的成绩,一本很轻松就能考上,只是看我想读哪所学校而已。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莫琨开车撞了夏冰,这一场从天而降的祸事,将我逼到毫无退路的死角。我去求萧长安,他慷慨拿出20万的一张银行卡给我让我去了结此事,然后,为了这个天大的人情,我和他签了一个卖、身协议。
他说那是订婚协议,实际上我很明白,和卖、身差不多。
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我,莫离自愿与萧长安定下婚约。
作为交易,他一次性付给我20万。
我至今忘不了,那天,我签完字之后,他用颇为玩味的声音告诉我,“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人了。”
是的,我是他萧长安的人了,可即便我不愿,又能怎么办?让莫琨从此陷入囹圄吗?我做不到。自从养父母相继离世后,是莫琨苦苦支撑着那个风雨中飘摇的家,是他想尽办法让我和同龄人一样能够坐在教室里读书。
所以,我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