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 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 而且, 他确实有了眉目, 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 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 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 竟然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 而且建得富丽堂皇, 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 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 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 他的朋友很多, 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 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 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 在院子里一阵翻腾, 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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