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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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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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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 站起来, 冷冷道:“他活着, 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 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 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 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 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 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 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 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 也很愿意出去, 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 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 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 “现在那掌柜, 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 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 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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