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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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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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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蝴蝶,在草木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飞仙岛是南海的一座孤岛,因其状似敦煌壁画上的飞天而得名。

岛屿第一任拥有者姓氏名谁,生于何年代现已不可考,然拥有者的后人却一直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无论是朝代更迭,亦或是中原战乱,似乎都没有影响这海上漂泊小岛的命运。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篮撒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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