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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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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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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无论是怎样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多么响亮的称号,多么振聋发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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