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 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 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 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 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 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 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 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 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 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 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 他也不说话, 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 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 陆小凤的学识很杂, 却很丰富, 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 不, 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 白子如剑刃般锐利, 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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